融孚动态 | “Open Law”之企业刑事合规(一)——刑法修正案十二下反舞弊刑事手段的强力扩张
  • 2024-06-18

2024年5月20日,融孚法律论坛品牌活动“Open Law”正式上线。“Open Law”面向全体融孚律师,并向他所律师和客户开放,促进社会各界“走进融孚,了解融孚” 。1111.jpg

本期活动由本所合伙人牟思宏律师主讲,由“Open Law”活动召集人、合伙人李莹薇律师主持。牟律师具有十年公安办案经验,专注企业刑事合规。牟律师首先提到,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此次修正案在反舞弊刑事手段上实现了显著的扩张,为打击企业内部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更为强大的法律武器。

牟律师提出,修正案明确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发生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等行为纳入刑事打击范围,这一举措无疑是对当前企业内部腐败现象的有力回应。过去,这些行为往往因为法律界定不明确或处罚力度不够而难以得到有效遏制,而现在,这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外,修正案还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特别是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情形,将实施更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国家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企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牟律师强调面对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制度尚不完备、财务不规范的背景下,企业家和高管都面临着极大的刑事风险,加强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进行企业刑事合规建设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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