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2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重新编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后,上海破产管理人扩容工作历经三轮评审,于近日终于产生了90家机构破产管理人,其中一级管理人15家、二级管理人40家、三级管理人35家,另增加了自然人管理人10名。融孚律师事务所以专业高效的破产管理人工作,入选为二级管理人,本所高级合伙人汪显水律师亦列入第10名自然人管理人。
自2015年1月融孚所首次入编上海高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以来,融孚所始终坚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基本要求,对每一个案件深耕细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成功办理多个重整及和解案件,受到法院及行业协会的肯定与表彰。
在当前国际形势变幻莫测及疫情对经济环境持续影响的大背景下,融孚所将一如既往地用好破产拯救与保护的功能,更好地为具有重整价值的危困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服务,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涅槃重生。对没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帮助其快速退出市场,公平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在内的多重社会矛盾和争议。
融孚所将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引领下,继续普及“不破不立,向阳而生”的破产文化,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承担社会责任,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