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香港仲裁案中,融孚所国际航运与贸易团队(下称“ITS团队”)成功代表客户取得了可立即执行的快速中间裁决。在该案中,ITS团队代表航次租船合同的出租人向承租人提起运费与滞期费的索赔。考虑到运费等在英国法下的特殊性,ITS团队申请仲裁庭对索赔作出可立即执行的中间裁决。虽然被申请人提出了多种抗辩和反请求,融孚所成功说服仲裁庭就运费索赔快速地做出了可立即执行的中间裁决,留待被申请人的反索赔在后续程序中进一步审理。本案的主办律师为ITS团队的李锋律师和胡华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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