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本所受聘担任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装备”)收购芬兰某公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高级合伙人缪贯中律师及其团队成员为本次境外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百利装备是天津国资委下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60余年发展历史,100余年产业积淀,是中国装备制造业的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7.2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超1200亿元人民币,名列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机械工业100强。产品行销全球90多个国家及地区,旗下两家上市公司:百利电气(SH600468)、一汽夏利(SZ000927)。
百利装备重点发展电工电器、重型矿山、机床工具、通用环保、交通与农机装备五大产业板块,并依托主体产业大力发展融资租赁、进出口贸易、工业品供应链、机电工程安装总承包、机械装备园区等生产性服务业。
本次收购芬兰某公司的项目是该集团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并为百利装备今后走向国际化奠定基础、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