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复,核准其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进行承销。本所高级合伙人张金全律师及其团队成员为本期债券发行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南通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总资产165亿元,承担对南通市基础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公益性项目的投融资职能,引导南通市产业结构优化,服务于南通市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本期非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南通国投公司的融资结构,成为该公司战略融资规模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