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融孚所海事海商团队黄顺刚、李锋和范琳娜律师共同为一家著名国有航运企业与国有银行融资租赁公司间首个经营性光船融资租赁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的谈判和交易过程涉及集装箱船舶买卖谈判交易和光船租赁谈判交易。
目前,该项目下的船舶交接已顺利完成。船舶租赁期为十年。在此期间,融孚所海事海商团队将继续为项目的顺利履行提供法律支持。
融孚所海事海商部高级合伙人黄顺刚律师指出:“能为两家业内著名优质企业的首次合作提供法律服务,我们非常荣幸,并希望能够通过我们的服务推动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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